本館受表列處所的規定限制,由6月5日延長至6月18日。
本館受表列處所的規定限制,由6月5日延長至6月18日。 根據第 599F 章及第 599G 章下的指示及修訂,開放健身中心須符合以下 的規定及限制– (1) 任何人身處健身中心內,在運動前及運動後均須一直佩戴口罩; (2) 在容許某人進入健身中心前,須先為該人量度體溫; (3) 須在健身中心內,為在其內的人提供消毒潔手液; (4) 使用 中 的健 身 站、 器械 和 器材 的 擺放 布局 , 須確 保 每一 健身 站 、器 械 或 器 材之間至少有 1.5 米距離;或在每一健身站、器械或器材之間設有某種形式 的隔版,作出有效分隔; (5) 除(6)項另有規定外,連教練在內,每一小組訓練或課堂不得有超過 8 人; (6) 超過 8 人的小組訓練或課堂,只可在符合以下規定情況下進行:須確保各 參與者(教練除外)之間,相距至少 1.5 米;而教練如非留駐在相距其他人 至少 1.5 米的位置,便須一直佩戴口罩; (7) 健身站、器械及器材在每次使用之前或之後,均須予清潔和消毒; (8) 淋浴設施須遵循以下控制感染建議: (a) 只 可 以 「隔 一 個 , 開 一 個 」方 式 開 放 淋 浴 間 或花 灑 頭 , 讓 使 用 者之 間 保持至少 1.5 米的社交距離; (b) 每四小時清潔和消毒淋浴間至少一次; (c) 對設施(包括儲物櫃)進行定期環境清潔和消毒,每日最少一次;及 (d) 禁止共用個人用品(例如毛巾);及 (9) 如有蒸汽浴和桑拿設施,則須予關閉。